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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电大保卫处

 

保卫处工作职责

  保卫处工作要求
  门卫制度工作职责
  门卫职责及奖惩制度
  保卫处工作人员

 

保卫处门卫制度

一、 出入下车,文明进出校院
二、 学生入校门时必须佩戴胸卡,违者不得入内
三、 在规定时间内,严禁学生出校,却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出者,须持学生处批条
四、 凡来校探望学生的家长,经登记后,由学生处派人领入,外来办事人员,须持有效证件,登记后方可入内,其他闲杂人员一律不得入校
五、 熄灯后实行学生晚归登记并及时将归者的情况通报给学生处,由学生处按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六、 出入人员所携带的物品,门卫有权询问检查。公共物品出校须经有关部门或领导同意,否则不予放行
七、 禁止在校门前摆摊、叫卖、乱放车辆
八、 外来车辆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入内

                                新乡广播电视大学 保卫处
                                  2008年5月20日

保卫处门卫奖罚办法
一、 奖励
  1、 凡全年无违犯法纪和岗位职责的员工,给予通报表彰,根据学校情况,给予适当的荣誉和物质奖励。
二、 处罚
  1、 凡违犯门卫职责的员工,第一次罚款5元,第二次罚款10元,以次类推。
  2、 当班期间,发生道路堵塞、盗窃、事故隐患现象,没有及时发现,罚款30元,造成损失的加倍处罚。
  3、 当班其间因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导致自行车或摩托车丢失的,罚款50元。
  4、 当班期间,因工作失职,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视其情况给予处罚或辞退。
  5、 值班人员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汇报领导的,使其情节给予处罚。

                             新乡广播电视大学 保卫处